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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支持配合棚户区改造 确保企业合法利益不受损失
积极支持配合棚户区改造 确保企业合法利益不受损失
[ 上传单位:广元投发集团    发布时间:2012-03-20    录入:admin ]

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工农镇原市纺织厂土地及房屋征收有关问题的批复》精神, “工农组团棚户区”改造需占用我公司位于利州区工农镇场镇北端108国道(老路)东侧的土地。为配合该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确保企业国有资产处置收益的最大化,公司领导层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对该事宜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确定由公司副总经理左和平同志牵头,公司资产经营部具体承办该项工作。

为保证公平,我公司按照规定程序从国资委评审中介机构库中抽取了中介机构对该地块进行了评估,同时利州区财政评审中心又对拟征收的资产进行了财政评审(审减近30万元),我公司本着确保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的原则积极与利州区政府房屋征收中心进行了深入谈判,最终以评估报告值达成了征收补偿协议。为避免遗留问题的出现,我们还积极协调该处资产的经营管理单位资博公司落实了承租户的搬迁、坟墓的迁移等相关事宜。目前,我公司已与利州区房屋征收中心和项目业主单位签定了《广元市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三方协议,为“工农组团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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