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内容
关于选聘081产业新城二号安置点安置还房项目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关于选聘081产业新城二号安置点安置还房项目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 上传单位:广元投发集团    发布时间:2024-10-23    录入:admin ]

关于选聘081产业新城二号安置点安置还房

项目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我公司现将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对081产业新城二号安置点安置还房项目有关遗留争议问题进行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提供本项目其他相关法律服务,欢迎符合要求的律师事务所报名参加。

一、服务事项

1.对081产业新城二号安置点安置还房项目遗留争议问题进行法律咨询

2.对081产业新城二号安置点安置还房项目遗留争议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3.081产业新城二号安置点安置还房项目其他相关法律服务

二、时间要求

在本项目中标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启动相关工作,并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版《法律意见书》。

、选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招标条件参选的机构邮件报价形式参与投标,最低报价者中选。若最低报价相同,则立即组织最低报价者开展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第二轮最低报价者中选。若第二轮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决定中选机构。本次报价机构不得少于3家。

    四、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近三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今)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五、服务费用

1万元以内。

六、报价时间及方式

报价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2816:30选聘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报价方式电子邮件报价,收件邮箱为86216647@qq.com。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8508391246

七、资料提交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价函。

(四)近三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今)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的承诺书。

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86216647@qq.com),报名资格资料与报价函在报价期限内同时提交,若参选机构不符合资格要求,报价作废。

附件:报价函.docx

 

 

广元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打印本篇文章    关闭窗口

 

广元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